福建中医药大学临床技能教学中心仪器设备验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1-24浏览次数:48

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管理,确保购置仪器设备的质量,把好验收关,特制定本规定。

一、验收前的准备

(一)仪器设备合同签订后,使用单位必须确定相对固定的管理操作人员,通过培训尽快熟悉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合同签订后,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按照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做好装机前的准备工作。

(三)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组织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小组由资产管理处与使用单位根据所进设备情况,聘请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二、设备的外观检查验收

(一)检查仪器设备的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变形、碰撞创伤、雨水浸湿等情况。

(二)检查仪器设备和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

(三)对进口仪器设备,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在外商技术人员和商检人员在场时,共同开箱验收。

(四)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必须做好现场记录,发现问题时,应拍照留据。

三、设备的数量验收

(一)数量验收应以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分类和数量,并逐件清点核对。

(二)清点时应仔细核查主机和所附配件的型号、编号与装箱单是否一致。

(三)检查随机资料是否完备,如仪器设备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合格证等。

(四)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以备必要时向厂家索赔。

四、仪器设备的质量验收

(一)仪器设备的质量验收,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安装试机。

(二)按照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参数的测试,检查其性能指标是否与说明书相符。检查仪器设备配置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

(三)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发现仪器质量问题,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方派员检修等。

(四)对仪器设备的验收需有第三方提供验收测试报告的应审核其资质。

五、验收程序

(一)仪器设备到货后,资产管理处和使用单位对仪器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随后根据订货合同,准备验收前的各项工作。

(二)一般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人员,现场开箱验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到安装现场,会同使用单位人员一起开箱验收,并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验收表》。

(三)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会同仪器科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经办人员须持发票和有关凭证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四)验收不合格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须在一周之内持设备验收报告单把有关情况反馈到设备处,由资产管理处负责与厂商联系退货、维修、更换等事宜。

(五)进口仪器设备的索赔期是九十天(从仪器设备到达我国港站之日起算),资产管理处采购员必须会同使用单位在索赔期截止前二十天全部完成验收任务,并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验收表》。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需详细记录,以备向商检局报检,办理索赔业务。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