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它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2. 各种档案须科学管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 严格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档案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4. 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5. 借阅档案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6. 外单位借阅利用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经本部门同意,才能借阅。
7. 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室。